第51章 番外二(完)林睿(2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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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知道,管弦之下,暗流涌动。
第一次见到他,是在一场酒局上。
他在秦北身边跟了几年,不怎么说话,存在感却很强,圈子里有人说他命好,被秦北看上了,也有人说他脑子好使,立金这几年的项目有一半是他的功劳。
我做得再好,在他眼里也只是理应如此。
不是因为他爱我,是因为他懒,有了我之后,他就不想再操心那些琐事。
我其实不喜欢于南。
因为我是个怪物。
反正都是他的儿子,谁掌权都一样。
而那个人对此一无所知。
那天我们只喝了一壶茶,就把两家百亿集团的命运搅在了一起。
“你要的东西,和我要的东西,是一样的。”
我呢?
他拿下立金,我拿下万工。
摊开手掌,发现那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,而这样的石头路边到处都是。
更让我难受的,是林志文。
“我要立金。”他说,“你帮我,我帮你。”
——
吃饭的时候,先问我哥在哪儿,过年发红包,先给哥哥,开会见客,带的是哥哥。
而林志文对此一无所知。
仰望他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东西。
原来不止是我看透了他,他也亦然。
是让那些人,都看见我们。
我想,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矛盾的人。
我看着他那张被秦北捧在心尖上、实在是无可挑剔的脸,终于恍然大悟。
和于南的合作,其实比所有人都以为的要早。
“你怎么知道我要什么?”我问。
我想成为比他更优秀的人,又想永远做他身后那个弟弟。
我认出了他,秦北的人。
可我不敢说。
我开始嫉妒,嫉妒每一个喊他哥哥的人,嫉妒他们可以理所当然地分享他的好。
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。
我架空他比他想象的要容易得多。
他用他的方式蛀空立金,我用我的方式蛀空万工,外人看着枝繁叶茂,内里早已千疮百孔。
说不上为什么,大概是因为我们太像了,两个同样不甘心的人凑在一起,看着对方就像照镜子,镜子里的那个人丑陋、扭曲、面目可憎。
他坐在那个宽大的书房里,喝着陈年普洱,盘着手里的文玩核桃,以为一切尽在掌握,他不知道,他最信任的二儿子,正在一点一点地拆掉他打下的江山。
有时候我看着他,会忽然想到一个问题——他到底知不知道?
他太相信我了。
是的。
不是钱,不是权。
也许知道,也许不知道,也许他根本不在乎。
我爱他,也恨他。
我的不甘是向上看的,恨自己够不到够不着的东西。
——
他穿着一件黑色衬衫,袖口卷到手肘,端着一杯威士忌站在落地窗前,和周围觥筹交错的氛围格格不入,所有人都忙着敬酒、攀谈、递名片,只有他安静地远离人群。
不,他不是在我前面,他是站在一个我永远够不到的地方,而我只能仰望。
——
他的不甘是向下沉的,恨自己被困在一个地方,挣不脱,逃不掉。
他总是先看哥哥。
仰望他从来不屑一顾的东西。
我后来才明白,那是和我相似却又不同的不甘。
可不管我跑得多快,抬头看的时候,哥哥永远在我前面。
供应商换了,财务换了,人事换了,最后连他的秘书都是我的人,他还坐在那张黄花梨的茶台后面,以为自己还是那个说一不二的林总。
我开始拼命读书、拼命工作、拼命证明自己。
那天我们没怎么聊,他话很少,人很傲。
他抬眼看我,嘴角微微弯了一下:
各取所需,互不干涉。
真正坐下来谈,是在一家不起眼的茶楼里。
但我们合作得很默契。
开会我去开,合同我签,项目我跟,他只管坐镇大局、喝茶盘核桃、和老朋友吹牛。
哪怕哥哥翘课逃学、打架斗殴、把家里闹得天翻地覆,林志文骂完打完了,最后还是会说一句这孩子像年轻时候的我。
他比我早到,已经泡好了茶,铁观音,第三泡,正是最好的时候。
我考了第一名,他说不愧是林家的孩子,我谈成了项目,他说虎父无犬子。
可我觉得他的眼神很熟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