; 那不是一首多么好的诗——德里克写诗,差不多就像辛西娅去打仗,是有那个心,没那个魂。
但他写的是她,是她在梨树下捡起第一朵龙胆花苞的清晨,是她坐在炉火边低头改稿子时被光勾出的轮廓,是她每天与他的吻与亲昵的笑。
辛西娅看了很久,有些揶揄。
“德里克。”
“嗯?”
“你居然会写诗?”
“……我不会。”
“你写了。”
“——那也只是给你写的。”
这句话他说得很顺,顺到他自己都愣了一下。
辛西娅没有错过他那一愣,她安静地看了他几秒,然后伸手勾住他的脖子,让他低下头来。
这一次是她吻他,她吻他的时候,眼睫垂下来,掩去了一点点情绪,她隐约感觉到了什么。
她是吟游诗人——她对人心的洞察从来都比她自己愿意承认得更准,可她没有问。
她想——也许是新婚的男人都会有这样一段时间,恨不得把所有的温柔都倾倒出来。
也许是春天来了,他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也许是他的家里的回信让他久违地感到一种被亲族接纳的安心,所以他变得比从前更柔软。
她回应着他的每一次靠近。
她以为他们的时间还很多。
一周后,格伦叫德里克过去。
这一周里,德里克没有把那封信带回家。
它被他锁在了卫队办公室抽屉的最里层,压在一摞旧公文下面。
他每天早晨上班,会用余光确认它还在。
每天晚上下班,会用余光确认它没动过。
这种举动毫无意义,他自己也知道,但他还是强迫症一样每天如此。
格伦的办公室在教会内务司的二楼。
这是一间在整个无冬城教会建筑里都算得上“善意”的屋子——墙上挂着各种地区的风景画,窗台上摆着格伦从南方带回来的几盆耐寒植物,桌上永远有一壶温着的茶和一碟小点心。
格伦的性格是教会里出了名的好。
他作为内务官,需要协调多方——教会内部、卫队、城防、外勤、各地分部、来访的访客、地方贵族、商会——他几乎是无冬城教会对外的一张名片。
他几乎从不发脾气。
他几乎从不让别人看出他的疲惫。
他几乎永远在笑。
他这个人的好脾气,到底是他的职业素养,还是他的性格底色,没有人能说得清。
反正大家都习惯了——格伦的办公室是教会里最让人放松的地方之一。
可那天德里克推门进去的时候,格伦没有笑,这是德里克第一反应注意到的事。
格伦坐在桌后,没有起身,没有招呼他坐下,没有照例端茶,他抬起头看了他一眼。
“关门。”格伦说。
德里克回手把门关上。
门关上的那一声“咔哒”,在这间屋子里显得异常清晰。
德里克走到桌前时,他才看见格伦的手边压着一封信。
那封信。
奥宾家的火漆。
深红色,盖得很重。
不是德里克拿走的那一封——他拿走的那一封锁在他自己的抽屉里。
这是另一封。